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
总体要求
指导思想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相关会议精神,实施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战略。
主要目标:到 2030 年,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13.5 亿亩,累计改造提升 2.8 亿亩,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8000 万亩;到 2035 年,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,累计改造提升 4.55 亿亩,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.3 亿亩。
建设安排
建设标准:以 “一平、两通、三提升” 为基本标准,形成国家、省、市县三级标准体系。
建设内容:统筹开展田、土、水、路、林、电、技、管综合治理,新建项目侧重基础建设,改造提升项目补齐短板。
建设布局: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等条件适宜地区开展建设,限制在生态脆弱区等区域建设,禁止在特定区域开展建设。
建设分区:将全国分为东北区、黄淮海区、长江中下游区、东南区、西南区、西北区、青藏区 7 个区域,各地分类施策。
分级规划:构建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规划方案体系。
建设管理
项目实施: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,规范建设程序,落实各项制度,严格质量监管。
资金监管:按时分解下达资金,加强日常监管,防止资金问题,可设专门子账户。
竣工验收:及时完工并验收,落实验收程序,明确设施所有权,加强档案管理。
全程监督:建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,开展例行检查,完善监督机制,依托平台强化全流程监管。
运营管护
运营管护主体:分级压实属地责任,明确不同设施的管护主体,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管理。
运营管护模式:探索多种管护模式,鼓励专业化维护和工程质量保险。
保护利用: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,及时修复损毁设施,加强地力保护和污染防治。
政策协同
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:完善补划、调整程序,确保数量和质量。
水资源配套: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和灌区建设,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和布局。
资金投入: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,发挥政府引导作用,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。
保障措施
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:坚持党的领导,明确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各级责任。
各方协同,统筹实施:落实 “五统一” 要求,加强部门协同,推进一体化建设。
群众参与,可感可及:引导群众参与建设和管护,落实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动态跟踪,分级评价:健全任务落实机制,开展分类分级评价,完善责任倒查和追责机制。
正风肃纪,防范风险:纠治腐败和作风问题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,防范廉洁风险。